广发公告
关于调整“国内信用证业务手续费”收费项目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行拟调整 “国内信用证业务”服务项目,按《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该服务项目及服务价格予以公示如下:
收费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价格 |
适用对象 |
国内信用证业务手续费 |
提供国内信用证开证、修改、通知(修改通知)、议付、寄单、审单、不符点处理、保兑、转让(含修改)、撤销、付款、开证行付款确认等服务。 |
开证手续费:按照开证金额的0.1%-0.5%/季度收取,有效期不足一季度的按照一季度计算;最低300元/笔; |
对公、同业 |
修改手续费:如修改增额/效期,根据修改后的信用证金额、效期等各项要素计算开证费用,收取新开证费用与此前开立信用证时已收取费用的差额,差额低于100元的,按照100元/笔收取。其他修改,100元/笔; | |||
远期付款承诺手续费:对于远期国内信用证,开证行收取承诺远期付款费用,费用区间为0.1%-0.25%/季度,根据开证金额收取,收费期限为自承诺之日起至付款日止,不足一季度的按照一季度计算;最低300元/笔; | |||
审单手续费:寄单索款金额的0.1%-0.25%收取,最低300元/笔;补寄、替换单据:涉及增额的按增额部分的0.1%-0.25%收取,最少不低于100元; | |||
保兑手续费:保兑金额的0.1%-0.5%,最低不少于300元; | |||
转让信用证:按转让金额的0.1%收取,最低不少于300元; | |||
转让信用证修改:按100元/笔收取(涉及金额增加按信用证转让标准收取,不足100元按100元/笔收取); | |||
通知(含修改通知):每笔50元; | |||
不符点费:100元/个,最高不超过500元; | |||
电报费:如涉及发报,电开国内证电报费300元/笔,其他发报160元/笔; | |||
邮费:如涉及邮费,按实收取; | |||
付款手续费:200元/笔; | |||
退单手续费:100/笔。 |
价格公示期为2018年3月26日—2018年6月26日。
为在收费前充分征询消费者意见,您如果对收费存在疑问,请与我行营业网点联系或致电我行客服热线400-830-8003咨询。
特此公告。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