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件到期客户暂停非柜面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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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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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证件到期客户暂停非柜面业务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2号发布)第十九条“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的有关规定,即日起对于留存在本行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以下简称“证件”)已过有效期三个月以上的个人客户,我行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20165月起,我行已于留存证件即将过期前三个月、证件过期当日多次以短信形式提示至您预留本行的手机,我行全国各营业网点也会在您莅临柜台办理业务时主动提示告知,请您主动配合我行更新证件资料。
  
二、如您证件已过期三个月,我行将于20181029日起,陆续分批对相关账户采取暂停非柜面渠道发起交易的控制手段。非柜面渠道包括网银、手机银行、POSATMVTM等自助渠道。为确保账户正常使用,您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我行任意营业网点进行证件更新的维护。持中国居民身份证的客户,也可通过“广发银行”APP(首页-全部-小智助手-有效期更新)或“发现精彩”APP(我的-左上角设置-安全中心-修改证件有限期)或“广发直销银行”APP办理。如您的身份证件信息更新后仍有疑问,请及时拨打我行客服热线400830800395508或相关网点电话咨询。
 
感谢您对我行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