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增发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15号),核准本行定向发行不超过4,284,799,008股新股,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行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有关批复要求办理本次股份增发事宜,并将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