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广发网购金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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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广发网购金计划”的公告

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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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广发银行信用卡的厚爱,为给您提供更为优质、丰富的金融服务,我行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广发网购金计划”。现将该计划具体实施细则,公告如下:


《广发网购金计划实施细则》

       本业务细则是广发银行美国运通生活+卡(以下简称“生活+卡”)及广发银行美国运通耀红卡(以下简称“耀红卡”)信用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或者“客户”)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或者“银行”)所属的广发银行网购金权益协议,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特制定本业务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特别提醒:客户应认真充分阅读、理解本实施细则,同意银行赠与其网购金或免费提供其他优惠,银行作为赠与人有权变更网购金规则、优惠种类及内容或清除网购金、终止有关优惠等,而无须事先征得客户同意。发生变更时,银行可通过公告等方式向客户履行告知义务,履行告知义务后变更发生法律效力。
       客户确认,本细则是处理各方权利义务合法有效的约定,除非存在违反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当客户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网购金累计、查询、使用等行为时,已经充分阅读、理解和同意本细则,并愿意受之约束。

第一条 网购金定义

       网购金(银行将以“广发网购金”、“网购金”等作为统称对外展示)是指由广发银行根据经营管理、风险管控等实际情况,对客户的指定消费按一定比例赠与客户,具有与人民币等值、有效期、使用限制等特点的增值服务或优惠,1网购金等值于1元人民币,网购金作为货币单位,可通过网购金专区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返现、兑换礼品等银行指定的用途。

  1. 网购金累计规则
  2. 持卡人理解并清楚,仅以下消费类型累计网购金:

附表一


计网购金交易类型

交易商户具体描述

支付平台

微信支付

交易描述含“财付通”

支付宝支付

交易描述含“支付宝”

指定电商

京东商城

京东商城、京东商城平台商户

天猫超市

浙江天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网易考拉

杭州优买科技有限公司

美团

交易描述含“美团”

大众点评

交易描述含“美团点评”

饿了么

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滴滴出行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滴滴商业服务有限公司、小桔车服、滴滴出行

猫眼

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马蜂窝

交易描述含“马蜂窝”

说明:
1)本附表所列支付平台及指定电商的交易商户描述由广发银行存量消费数据筛选所得,若实际情况与附表明细有差异,以银行最新公示内容及实际入账为准。
2)客户使用微信支付宝在非指定电商消费可以累计网购金,同时在指定电商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支付方式付款也可累计网购金。
3)银行系统以交易商户具体描述作为唯一识别累计网购金的交易,持卡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交易商户描述。
方式①:微信关注“广发信用卡”公众号-绑定卡片-交易成功提醒中包含交易商户的具体描述。
方式②:登录“发现精彩”APP-我的-右上角消息图标-交易助手。

第二条 网购金累计规则

客户在指定渠道消费,按以下比例累计网购金:
附表二


奖励

交易类型

生活+卡

耀红卡

发卡后3个自然月内(含)

发卡后3个自然月内后

发卡后3个自然月内(含)

发卡后3个自然月内后

常规消费奖励

微信支付宝

1%

0.3%

0.3%

0.1%

指定电商

1%

0.3%

分期/取现达标奖励

微信支付宝及指定电商

10%

3%

说明:
1)累计规则说明。同一客户在当个自然月只能享受常规消费奖励或分期/取现达标奖励中的一种。发卡后3个自然月是指发卡日起3个月(含发卡当月),举例说明:客户1月25日发卡,1月25日至3月31日为发卡后3个自然月。客户在指定电商使用微信支付宝支付,按指定电商累计比例计算。上述百分比是指按交易金额的比例累计网购金,网购金取小数点后两位,不作四舍五入处理。举例:生活+卡客户在京东消费188.88元,累计1.88网购金。同一卡产品的常规消费奖励和分期/取现达标奖励的每月上限相同,生活+卡累计上限为200网购金/月,耀红卡累计上限为100网购金/月。客户可在计网购金消费入账日后2天,到“发现精彩”APP-我的-常用工具-积分-网购金专区查询当月预计入账的网购金,最终以实际入账为准。
2)分期/取现达标奖励说明。客户自然月办理并批核通过以下三类业务的任一项,次月于附表一所述渠道消费,即可享受分期/取现达标奖励。三类业务分别为:①单笔消费分期满3000元;②单笔总账分期满3000元;③自然月累计透支提现满3000元且满10天。
3)入账规则说明。常规消费奖励自然月累计的网购金,于次月10日前到账;分期/取现达标奖励:自然月累计的网购金,于次月10日前先到账常规消费奖励金额,在上限范围内,次月最后一日前再到账剩余金额,若常规消费奖励金额已达到每月上限,则剩余金额不再发放。
举例:生活+卡客户1月分期达标,2月享受达标奖励,2月在京东消费了1000元,则客户将于3月10日前到账常规消费奖励金额(1000*1%=10网购金),3月31日前到账剩余金额(1000*(10%-1%)=90网购金),最终2月的消费共获得100网购金。
4)网购金有效期。网购金有效期自到账日起生效,有效期持续至入账当月往后12个自然月。举例:2020年1月10日入账的常规消费奖励金额及1月31日入账的剩余金额,有效期均至2021年1月31日。客户可通过“发现精彩”网购金专区查询网购金有效期。
第三条:网购金领用规则
1.客户消费笔数且网购金总额同时达标,即可领取网购金,具体规则如下:
附表三


生活+卡

耀红卡

领取条件

自然月任意消费满10笔且
累计满100网购金

自然月任意消费满10笔且
累计满50 网购金

领取方式

次月10日后在“发现精彩”APP-我的-积分-网购金专区-我的网购金-待领取界面将展示5笔(面额为20)网购金,点击领取即生效

次月10日后在“发现精彩”APP-我的-积分-网购金专区-我的网购金-待领取界面将展示5笔(面额为10)网购金,点击领取即生效

领取上限

5笔/月且最高100网购金/月) 

5笔/月且最高50网购金/月) 

说明:
    1)网购金有效期。网购金被领取前有效期为12个月,被领取后有效期为30日,具体每一笔网购金的有效期以“发现精彩”APP网购金专区显示日期为准。若客户未在网购金有效期内领取,网购金将失效。
2)网购金结余。当自然月未满足领取条件或已满足领取条件但超出领取上限的网购金,将自动结余直至满足领取条件或到期清零。举例说明:生活+卡客户,1月内消费达10笔且2月5日入账110网购金,则2月10日前系统自动将100网购金转至“我的网购金”-“待领取”界面,并自动转换为5笔单笔面额为20的网购金,剩余10网购金将自动结余至下月。
3)“发现精彩”网购金专区每月10日前展示出“待领取”状态的网购金仅限系统自动触发,不支持客户自行转换及人工转换。
4)系统每次将网购金转换至“待领取”状态时,将优先扣减离到期日最近的已入账网购金。

第四条 费返现规则

持卡人理解并清楚,仅以下交易在消费后可使用网购金获取返现,返现以签账额形式赠送至持卡人账户,1网购金=1元签账额:

附表四


消费渠道

交易商户具体描述

指定电商

京东商城

京东商城、京东商城平台商户

天猫超市

浙江天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网易考拉

杭州优买科技有限公司

美团

交易描述含“美团”

大众点评

交易描述含“美团点评”

饿了么

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滴滴出行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滴滴商业服务有限公司、小桔车服、滴滴出行

猫眼

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马蜂窝

交易描述含“马蜂窝”

说明:
1)本附表所列指定电商的交易商户描述由广发银行存量消费数据筛选所得,若实际情况与附表明细有差异,以银行最新公示内容及实际入账为准。
2)在指定电商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支付方式付款均可计入消费返现资格。
3)银行系统以交易商户具体描述作为唯一识别消费返现的交易,持卡人查询方式同第二条第1点说明中的第3小点。
4)客户符合返现规则的交易,由于同时符合网购金累计规则,因此在获取返现的同时可累计网购金。
2. 消费返现规则
客户点击领取网购金之日起,需在30天有效期内到附表四的商户消费,单笔消费大于或等于网购金面额,即可获得与网购金面额等值的签账额。返现规则具体如下:
附表五


产品名

返现标准

签账额到账时间

生活+卡

单笔计返现消费满人民币20元,赠送20元签账额

消费入账后3天内

耀红卡

单笔计返现消费满人民币10元,赠送10元签账额

说明:
1)每笔网购金仅可对应一笔消费,不可合并使用。
2)生活+卡单笔计返现消费不足20元、耀红卡单笔计返现消费不足10元,均不返现。

第五条 退货扣除规则

1.网购金累计阶段退货

因退货、交易撤销等行为最终导致交易未成功的,如网购金未入账,则不入账;如网购金已入账则将依照退还款项的金额扣除网购金。如扣除时网购金余额不足,网购金会出现负值。

2.消费返现阶段退货

客户消费达标并赠送签账额后,一旦该笔消费发生退货(全额退货或部分退货),银行将根据“网购金累计规则”扣减相应网购金,同时扣回该笔消费所赠送的签账额,并复原一笔网购金至“待使用”状态,该笔网购金有效期自复原日起30天内有效。举例说明:客户1月10日领取1笔20网购金(有效期为1月10日至2月8日),1月11日在京东消费入账500元(累计5网购金),1月13日奖励入账20元签账额,1月14日京东的消费全额退货,则系统记录-5网购金,并扣回已赠送的20元签账额,同时为客户复原“20网购金”至“待使用”界面,有效期变为1月14日至2月12日。

3.分期退货

客户若取消了达标条件的分期订单,则原按达标奖励的月份只能按常规消费奖励累计网购金。

第六条 注意事项

1.持卡人同意银行赠与其网购金,客户无需支付任何对价,并承诺全面遵守本实施细则的规定。银行有权在以网购金消费返现之前撤销或变更赠与行为情形如下:
(1)银行作为赠与人有权变更网购金赠送的各项规则,或作出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持卡人消费额度、网购金赠送上限、扣减或清除持卡人网购金、冻结或取消持卡人网购金使用权利等决定,而无须事先通知持卡人、征得持卡人同意或说明理由;
(2)对于客户超出月度累计上限的计网购金交易,银行有权不予赠送网购金;对于客户超出月度返现上限的计返现交易,银行有权不予赠送签账额。
(3)若银行认为持卡人的交易行为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套取网购金行为、欺诈等违背诚实信用行为之嫌疑时,银行作为赠与人有权随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一种或多种处理方案,而无须事先通知持卡人、征得持卡人同意或说明理由。同时银行有权要求持卡人提供消费交易发票、购买凭证等材料,以查实交易。
2.客户清楚并同意:对于被银行冻结账户及已注销账户的持卡人,或因信用卡被停用或限制、缴款不及时导致信用卡无法使用的持卡人,银行有权取消其网购金累计、领取及返现资格。对于银行的欠款包含但不限于本金、利息、手续费、违约金、年费等,客户不得以银行的网购金对价要求减少欠款。客户若超过1个月未按时还款,则银行将限制客户领取网购金,若客户超过4个月未按时还款,则该张卡片网购金将被清零。
3.持卡人理解并同意,网购金为银行对持卡人消费的赠与,在领取并取得消费返现前并不构成持卡人的资产,不可以任何形式转让予其它持卡人或任何第三人,任何转让对银行均不产生效力;同时持卡人不得要求银行将网购金用作其它非本实施细则的给付。
4.使用网购金申请须在网购金有效期内提出,过期无效。
5.申请一经银行接受即不可撤销或变更,持卡人的网购金总额将在相应账户作即时扣减,恕不可退还、退款、或兑换现金(符合规则的返现除外)。网购金累计及领取条件及奖励规则均以当时最新的活动公告为准。
6. 生活+卡及耀红卡持卡人消费不再累计积分,不参与银行积分相关活动。
7. 银行会根据市场情况不定期调整计网购金消费类型、消费返现类型,具体以银行公示为准。银行对网购金规则修改时,将提前至少45日通过银行官网等方式对修改内容进行公布,如客户不能接受修改后的内容,可以申请注销卡片。
8.客户的网购金明细信息以银行公布的为准(包括但不限于网购金累计规则、有效期、领取条件、使用规则等)。
9.网购金专区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或因电力、通讯等非广发银行控制范围的故障、第三方的不作为、不可抗力及其他因素影响网购金业务的,客户同意银行或商户有权暂停或延迟提供服务。
10.银行有权定期检查客户所获网购金数量与各项赠送规则是否相符,若数量不符,客户同意银行作为赠与人有权随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一种或多种处理方案, 而无须事先通知持卡人、征得持卡人同意或说明理由。

第七条 其它

1.上述累计和使用网购金的特定平台的所有商品、商品图片及信息均由商户提供,商品的所有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的质量、包装、价格、产地优惠促销、使用方法、使用期限、送货、换货、退货、咨询等)由商户直接负责。银行单方面为客户在指定支付平台及商户的交易奖励网购金,银行的网购金业务与指定支付平台及商户没有与之相关的合作关系,不提供与商品相关的任何担保。
2.本细则由银行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银行保留根据国家法律和规定随时变更、暂停、修改及终止本细则的权利,银行将提前公告或通知(银行可根据业务实际情况选择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网点公告、银行网站公告、官方微信公告、手机银行公告、网上银行公告等一种或多种方式)通知变更事项。客户确认已全部阅读并理解、接受本细则及在银行网站上公布的所有内容,包括在银行合理提请下已注意其中免除或限制银行责任的条款,未明了之处也已向银行要求解释并已得到满意答复。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广发银行信用卡章程》、《广发银行信用卡客户协议(个人卡)》、《广发信用卡用卡安全须知》及免责声明、信用卡服务指南、美国运通相关规定及金融惯例办理。
4.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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