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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招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更新数据日期:2019/07/19    信息来源: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19年06月07日
  
    重要提示
  
    招商招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9月26日《关于准予招商招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206号文)注册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7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审查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础,以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标。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收益品种。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六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六个月的最后一日。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6月7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7月2日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 基金管理人
  
    1.1 基金管理人概况
  
    公司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3.1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浩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电话:(0755)83199596
  
    传真:(0755)83076974
  
    联系人:赖思斯
  
    股权结构和公司沿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100号文批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十三亿一千万元(RMB1,310,000,000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5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45%。
  
    2002年12月,公司由招商证券、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成立时注册资本金人民币一亿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证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40%,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0%,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10%。
  
    2005年4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一亿元增加至人民币一亿六千万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不变。
  
    2007年5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招商银行受让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证券分别持有的公司10%、10%、10%及3.4%的股权; 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受让招商证券持有的公司3.3%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4%,招商证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同时,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一亿六千万元增加至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
  
    2013年8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 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21.6%股权转让给招商银行、11.7%股权转让给招商证券。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持有全部股权的55%,招商证券持有全部股权的45%。
  
    2017年12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报备中国证监会,公司股东招商银行和招商证券按原有股权比例向公司同比例增资人民币十一亿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增加至人民币十三亿一千万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不变。
  
    公司主要股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招商银行始终坚持“因您而变”的经营服务理念,已成长为中国境内最具品牌影响力的商业银行之一。2002年4月9日,招商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036);2006年9月22日,招商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396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百年招商局集团旗下的证券公司,经过多年创业发展,已成为拥有证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2009年11月17日,招商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600999);2016年10月7日,招商证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6099)。
  
    公司将秉承“诚信、理性、专业、协作、成长”的理念,以“为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为使命,力争成为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一流品牌”的资产管理公司。
  
    1.2 主要人员情况
  
    1.2.1 董事会成员
  
    李浩先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务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美国南加州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1997年5月加入招商银行任总行行长助理,2000年4月至2002年3月兼任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2001年12月起担任招商银行副行长,2007年3月起兼任财务负责人,2007年6月起担任招商银行执行董事,2013年5月起担任招商银行常务副行长,2016年3月起兼任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邓晓力女士,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1年加入招商证券,并于2004年1月至2004年12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任接管组成员。在加入招商证券前,邓女士曾任Citigroup(花旗集团)信用风险高级分析师。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分管招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兼任中国证券业协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金旭女士,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1993年7月至2001年11月在中国证监会工作。2001年11月至2004年7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4年7月至2006年1月在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07年5月在梅隆全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任首席代表。2007年6月至2014年12月担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冠雄先生,硕士研究生,22年法律从业经历。1994年8月至1997年9月在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任法律事务部职员。1997年10月至1999年1月在新加坡Colin Ng & Partners任中国法律顾问。1999年2月至今在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工作,先后担任专职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事务所执行主任和管理委员会成员。2009年9月至今兼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6年4月至今兼任北京墨迹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2月至今兼任新世纪医疗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三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莉女士,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军区三局战士、助理研究员;国务院科技干部局二处干部;中信公司财务部国际金融处干部、银行部资金处副处长;中信银行(原中信实业银行) 资本市场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等职。现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联办)常务干事兼基金部总经理; 联办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何玉慧女士,加拿大皇后大学荣誉商学士,30年会计从业经历。曾先后就职于加拿大 National Trust Company 和 Ernst & Young,1995年4月加入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 9 月退休前系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金融业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合规服务主管合伙人。目前兼任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汇丰前海证券有限公司及建信金融科技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多个香港政府机构辖下委员会及审裁处的成员和香港会计师公会纪律评判小组成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谦先生,新加坡籍,经济学博士。1980年至1991年先后就读于北京大学、复旦大学、 William Paterson College 和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并获得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和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厦门大学任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院长及特聘教授、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访问金融专家。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特聘教授和财务金融系主任。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导师,科技部复旦科技园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型融资平台项目负责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1.2.2 监事会成员
  
    赵斌先生,毕业于深圳大学国际金融专业、格林威治大学项目管理专业,分别获经济学学士学位、理学硕士学位。1992年7月至1996年4月历任招商银行证券部员工、福田营业部交易室主任;1996年4月至2006年1月历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口营业部、深圳龙岗证券营业部、深圳南山南油大道证券营业部负责人;2006年1月至2016年1月历任招商证券私人客户部总经理、零售经纪总部总经理。赵斌先生于2007年7月至2011年5月担任招商证券职工代表监事,2008年7月起担任招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7月起担任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月至2018年11月,担任招商证券合规总监、纪委书记,2018年11月起担任招商证券副总裁。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彭家文先生,中南财经大学国民经济计划学专业本科,武汉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本科。2001年9月加入招商银行。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经理、高级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1年11月起任零售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6月起任零售金融总部副总经理、副总裁。2016年2月起任零售金融总部副总裁兼总行零售信贷部总经理。2017年3月起任招商银行郑州分行行长。2018年1月起任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罗琳女士,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1996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先后担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业务董事;2002年起参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公司成立后先后担任基金核算部高级经理、产品研发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产品运营官、市场推广部总监,现任首席市场官兼银行渠道业务总部总监、渠道财富管理部总监、公司监事。
  
    鲁丹女士,中山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加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Oracle ERP系统实施顾问;2005年5月至2006年12月于韬睿惠悦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顾问;2006年12月至2011年2月于怡安翰威特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总监;2011年2月至2014年3月任倍智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现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与人力资源总监兼人力资源部总监、公司监事,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扬先生,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2002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核算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产品运营官兼产品管理部负责人、公司监事。
  
    1.2.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金旭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钟文岳先生,常务副总经理,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1992年7月至1997年4月于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任福建(集团)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1997年4月至2000年1月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九江营业部总经理;2000年1月至2001年1月任厦门海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1月至2004年1月任深圳二十一世纪风险投资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08年11月任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1月至2015年6月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15年6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沙骎先生,副总经理,南京通信工程学院工学硕士。2000年11月加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TMT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交易主管;2008年2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交易部总监、研究部总监,投资总监兼基金经理,量化&保本投资事业部总经理;2015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欧志明先生,副总经理,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及法学双学士、投资经济硕士。2002年加入广发证券深圳业务总部任机构客户经理;2003年4月至2004年7月于广发证券总部任风险控制岗从事风险管理工作;2004年7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杨渺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2002年起先后就职于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工程研究员、行业研究员、助理基金经理。2005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高级数量分析师、投资经理、投资管理二部(原专户资产投资部)负责人及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潘西里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1998年加入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负责法务工作;2001年10月加入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任职主管;2003年2月加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及处长;2015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1.2.4 基金经理
  
    马龙先生,经济学博士。2009年7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员,从事宏观经济、债券市场策略、股票市场策略研究工作,2012年11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曾任研究员,现任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监兼招商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4年3月27日至今)、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年4月1日至今)、招商睿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6年8月30日至今)、招商招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8年2月27日至今)、招商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8年8月17日至今)、招商稳祯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8年9月20日至今)、招商添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8年9月20日至今)、招商金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8年11月2日至今)、招商安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9年1月3日至今)、招商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9年1月7日至今)、招商添旭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9年4月10日至今)。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包括:许强先生,管理时间为2016年12月7日至2018年2月27日。
  
    1.2.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如下成员组成:副总经理沙骎、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人裴晓辉、总经理助理兼投资管理一部总监王景、副总经理杨渺、基金经理白海峰、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监马龙、投资管理四部总监助理付斌。
  
    1.2.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2 基金托管人
  
    2.1 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248号
  
    法定代表人:陈颖
  
    成立时间:1987年11月23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4]20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6.9】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征用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与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
  
    2.2 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其前身为1987年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烟台住房储蓄银行。2003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改制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恒丰银行肇始于孔孟之乡山东,发轫于我国第一批改革开放城市烟台,多年来秉承“恒必成 德致丰”的核心价值观,弘扬“真诚、守规、勤俭、奉献、执行、奋进”的恒丰文化。面对新的发展时期,恒丰银行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部署,正确处理“发展与风险、速度与质量、合规与创新、效益与薪酬、总行部门与分行”等关系,扎实践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合规、坚持回归本源、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从严治行”等理念,切实推进“打基础、建机制、防风险、调结构、降成本、增效益”等措施,抢抓机遇,迎接挑战,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推动恒丰银行稳中有进、行稳致远,实现健康持续发展。
  
    2.3 主要人员情况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部门现有员工31人,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100%员工拥有基金从业资格。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2.4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14年2月10日,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恒丰银行秉承"恒久发展、安心托付"的宗旨,致力于打造资产托管业务品牌,强化受托责任,集中技术和人才优势,安全保管受托资产。恒丰银行配备了高效的资金清算网络、先进的托管业务综合处理系统、完善的内控风险控制制度以及专业的托管运作团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综合托管服务。目前已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银行理财托管、基金公司专户产品托管、基金子公司专户/专项产品托管、证券公司定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信托计划托管、私募基金托管等多项业务。
  
    §3 相关服务机构
  
    3.1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3.1.1 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196437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陈梓
  
    招商基金机构业务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3号楼1801
  
    电话:(010)56937404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15楼
  
    电话:(021)38577388
  
    联系人:胡祖望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楼
  
    电话:(0755)83190401
  
    联系人:任虹虹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11层招商基金客户服务部直销柜台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3.1.2 代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3.2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浩
  
    电话:(0755)83196445
  
    传真:(0755)83196436
  
    联系人:宋宇彬
  
    3.3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联系人:刘佳
  
    3.4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曾顺福
  
    电话:021-6141 8888
  
    传真:021-6335 0177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芳、侯雯
  
    联系人:汪芳
  
    §4 基金名称
  
    招商招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5 基金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6 投资目标
  
    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7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非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8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的研究,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利率走势、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券种的流动性以及信用水平,结合定量分析方法,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国债、中央银行票据等)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
  
    1、久期策略
  
    本基金将考察市场利率的动态变化及预期变化,对引起利率变化的相关因素进行跟踪和分析,进而对债券组合的久期和持仓结构制定相应的调整方案,以降低利率变动对组合带来的影响。本基金管理人的固定收益团队将定期对利率期限结构进行预判,制定相应的久期目标,当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适当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适当提高组合的久期。以达到利用市场利率的波动和债券组合久期的调整提高债券组合收益率目的。
  
    2、期限结构策略
  
    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和变化趋势,对各类型债券进行久期配置;当收益率曲线走势难以判断时,参考基准指数的样本券久期构建组合久期,确保组合收益超过基准收益。具体来看,又分为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和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弹策略、杠铃策略及梯式策略。
  
    (1)骑乘策略是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2)子弹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久期集中于收益率曲线的一点,适用于收益率曲线较陡时;杠铃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的久期集中在收益率曲线的两端,适用于收益率曲线两头下降较中间下降更多的蝶式变动;梯式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的债券久期均匀分别于收益率曲线,适用于收益率曲线水平移动。
  
    3、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对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的信用风险、税赋水平、市场流动性、市场风险等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同期限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投资品种的利差和变化趋势,制定债券类属配置策略,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4、信用债投资策略
  
    信用品种收益率的主要影响因素为利率品种基准收益与信用利差。信用利差是信用产品相对国债、央行票据等利率产品获取较高收益的来源。信用利差主要受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为债券所对应信用等级的市场平均信用利差水平,另一方面为发行人本身的信用状况。
  
    信用债市场整体的信用利差水平和信用债发行主体自身信用状况的变化都会对信用债个券的利差水平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一方面,本基金将从经济周期、国家政策、行业景气度和债券市场的供求状况等多个方面考量信用利差的整体变化趋势;另一方面,本基金还将以内部信用评级为主、外部信用评级为辅,即采用内外结合的信用研究和评级制度,研究债券发行主体企业的基本面,以确定企业主体债的实际信用状况。
  
    5、杠杆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益情况,以及回购成本等因素的情况下,在风险可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债券回购,放大杠杆进行投资操作。
  
    6、个券挖掘策略
  
    本部分策略强调公司价值挖掘的重要性,在行业周期特征、公司基本面风险特征基础上制定绝对收益率目标策略,甄别具有估值优势、基本面改善的公司,采取高度分散策略,重点布局优势债券,争取提高组合超额收益空间。
  
    7、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类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流动性、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及其它附加条款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本基金将在利率基本面分析、市场流动性分析和信用评级支持的基础上,辅以与国债、企业债等债券品种的相对价值比较,审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类资产
  
    8、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审慎原则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本基金以持有到期中小企业私募债为主,以获得本金和票息收入为投资目的,同时,密切关注债券的信用风险变化,力争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较高收益。
  
    9、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为有效控制债券投资的系统性风险,本基金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度运用国债期货,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在国债期货投资时,本基金将首先分析国债期货各合约价格与最便宜可交割券的关系,选择定价合理的国债期货合约,其次,考虑国债期货各合约的流动性情况,最终确定与现货组合的合适匹配,以达到风险管理的目标。
  
    §9 投资决策程序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式投资管理模式。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就投资管理业务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基金经理、研究员、交易员在投资管理过程中责任明确、密切合作,在各自职责内按照业务程序独立工作并合理地相互制衡。具体的投资管理程序如下:
  
    (1)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投资策略、资产配置和其它重大事项;
  
    (2)投资部门通过投资例会等方式讨论拟投资的个券,研究员提供研究分析与支持;
  
    (3)基金经理根据所管基金的特点,确定基金投资组合;
  
    (4)基金经理发送投资指令;
  
    (5)交易部审核与执行投资指令;
  
    (6)数量分析人员对投资组合的分析与评估;
  
    (7)基金经理对组合的检讨与调整。
  
    在投资决策过程中,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决策环节的事前及事后风险、操作风险等投资风险进行监控,并在整个投资流程完成后,对投资风险及绩效做出评估,提供给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基金经理等相关人员,以供决策参考。
  
    §10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选择上述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为本基金是通过债券等固定收益资产来获取的收益,力争获取相对稳健的绝对回报,追求委托财产的保值增值。
  
    若未来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停止发布或变更名称,或者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本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适当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收益的产品。
  
    §12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招商招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9年3月31日,来源于《招商招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季度报告》。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866,433,000.00 95.78
   其中:债券 1,866,433,000.00 95.78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 -
   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172,503.29 0.27
  8 其他资产 77,126,753.16 3.96
  9 合计 1,948,732,256.45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20,728,000.00 14.1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80,266,000.00 5.16
  4 企业债券 91,793,000.00 5.90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584,144,000.00 37.53
  6 中期票据 969,768,000.00 62.30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866,433,000.00 119.91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占基金资产
   数量 公允价值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净值比例
   (张) (元) (%)
  1 1622014 16信达租赁债 02 1,400,000 140,462,000.00 9.02
  2 101654068 16苏沙钢 MTN001 1,300,000 130,910,000.00 8.41
  3 101773011 17龙湖地产 1,000,000 102,040,000.00 6.56
   MTN001A
  4 101900262 19浙国贸 MTN001 900,000 90,126,000.00 5.79
  5 011801310 18蒙高路 SCP005 800,000 80,664,000.00 5.18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为有效控制债券投资的系统性风险,本基金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度运用国债期货,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在国债期货投资时,本基金将首先分析国债期货各合约价格与最便宜可交割券的关系,选择定价合理的国债期货合约,其次,考虑国债期货各合约的流动性情况,最终确定与现货组合的合适匹配,以达到风险管理的目标。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16苏沙钢MTN001(证券代码101654068)、17陕交建MTN001(证券代码101755030)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6苏沙钢MTN001(证券代码101654068)
  
    根据2018年12月17日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因未依法履行职责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责令改正。
  
    2、17陕交建MTN001(证券代码101755030)
  
    根据2019年1月2日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因违规经营,被陕西省审计厅责令改正。
  
    对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投资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11.2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766.6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1,356,361.64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5,767,624.8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7,126,753.16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3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招商招丰纯债A: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6.12.07-2016.12.31 0.09% 0.01% -0.34% 0.23% 0.43% -0.22%
  2017.01.01-2017.12.31 3.29% 0.02% 0.24% 0.06% 3.05% -0.04%
  ?2018.01.01-2018.12.31 6.88% 0.04% 8.22% 0.07% -1.34% -0.03%
  2019.01.01-2019.03.31 1.18% 0.04% 1.16% 0.05% 0.02% -0.01%
  自基金成立起至 2019.03.31 11.80% 0.03% 9.38% 0.08% 2.42% -0.05%
  
  
    本基金C类份额从成立至报告期末未有资金进入,仅披露本基金A类份额的情况。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2月7日。
  
    §14 基金的费用概览
  
    14.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基金的注册登记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14.2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由注册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14.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或摊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14.3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4.4 费用调整
  
    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后,本基金可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14.5 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14.6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申购A类份额需缴纳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采用金额申购方式,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0.80%
  100万≤M<300万 0.50%
  300万≤M<500万 0.30%
  M≥500万 每笔 1000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即申购费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
  
    2、赎回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费率如下表: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天 1.5%
  7天≤N<1年 0.10%
  ?1年≤N<2年 0.05%
  N≥2年 0%
  
    (注:1年指365天,2年为730天,依此类推)
  
    赎回费用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用=赎回份额×赎回受理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
  
    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如法律法规对赎回费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变动,本基金将依新法规进行修改,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赎回费用如下: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天 1.5%
  7天≤N<30天 0.20%
  N≥30天 0%
  
    赎回费用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用=赎回份额×赎回受理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如法律法规对赎回费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变动,本基金将依新法规进行修改,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3、转换费用
  
    (1)各基金间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两部分。
  
    (2)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出基金端,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赎回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收取。
  
    (3)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入基金端,从申购费率(费用)低向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入基金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费用)档次进行补差计算。从申购费率(费用)高向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4、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交易
  
    www.cmfchina.com网上交易,详细费率标准或费率标准的调整请查阅官网交易平台及基金管理人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持有人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并进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将提前公告。
  
    §15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1月18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前次招募说明书刊登后本基金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数据更新。
  
    本次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重要提示”。
  
    2、在“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
  
    3、在“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更新了“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
  
    4、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销售机构”,更新了“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5、在“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6、更新了“基金的业绩”。
  
    7、在“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托管协议当事人”。
  
    8、更新了“其他应披露事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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