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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银行”或“本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27日在广州召开。会议由第十届董事会召集,王凯副董事长主持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6人(未有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形),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9,809,807,392 (大写:壹佰玖拾捌亿零玖佰捌拾万柒仟叁佰玖拾贰)股,占本行总股本的90.91%。本行8名董事、5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广发银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占比100%,反对占比0,弃权占比0。

二、关于广发银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占比100%,反对占比0,弃权占比0。

三、关于广发银行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占比100%,反对占比0,弃权占比0。

四、关于广发银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占比100%,反对占比0,弃权占比0。

五、关于广发银行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占比100%,反对占比0,弃权占比0。

六、关于广发银行2025至2029年资本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占比100%,反对占比0,弃权占比0。

七、关于广发银行2025至2026年发行不超过1500亿元金融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占比100%,反对占比0,弃权占比0。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2025至2026年发行不超过1500亿元金融债券的发行方案,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届时根据监管等部门的审批要求,决定金融债券发行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监管部门批复的发行总额和有效期限内,确定债券发行的具体品种和各品种币种、金额、利率、期限、市场和时机,设置具体发行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办理金融债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金融债券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兑付、赎回、减记等与金融债券相关的全部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办理金融债券存续期间的其他相关事宜等。

八、关于广发银行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占比100%,反对占比0,弃权占比0。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审计费用413万元人民币。

会议还审阅了《广发银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广发银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执行情况报告》《广发银行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广发银行2024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听取了本行监事会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履职综合评价结果的通报。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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