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信用卡账单分期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我行将根据《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26〕1号)》相关规定,在《关于开展广发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财政贴息工作的公告》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开展广发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财政贴息工作。
我行将在2026年4月9日(含)起针对符合政策要求且尚未申请财政贴息的账单分期订单开放补充财政贴息申请(以下简称“补贴息”),具体如下:
一、补贴息执行范围:
在2026年1月1日(含)至2026年12月31日(含)期间成功批核且尚未申请财政贴息及签署《广发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财政贴息授权确认书》(以下简称“贴息授权确认书”)的分期订单,且分期订单应还利息入账日在上述期间的部分。
二、补贴息分期业务类型:
样样行总账分期、账单分期(目前不含自在账单分期、自在分期场景版及外币(美元)账单分期,如有变更,请以最新公告为准)。
三、补贴息申请流程:
(一)客户可通过发现精彩APP的“首页-我要分期-订单”进入分期订单页,如有符合上述补贴息执行范围及分期业务类型的分期订单,且在政策执行期内客户在广发银行已享受的全部个人消费贷款及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样样行总账分期和账单分期付款业务的每年累计贴息上限额度未满3000元(单位:人民币)时,将可通过点击“补申请贴息”进行补签贴息授权确认书。
(二)已完成补签贴息授权确认书的分期订单将按照贴息授权确认书相关规则予以贴息。
郑重提示:1.客户需已知悉并同意财政贴息的申请结果以相关部门最终审核结果为准,并承诺分期本金仅用于符合政策规定的消费用途,且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合法合规。2.客户需已知悉并同意若出现以下情形,广发银行有权从客户本人账户扣回已享受的财政贴息;对于无法扣回部分,客户应主动配合广发银行在规定时间内将补贴资金退回广发银行:(1)相关部门审核不通过;(2)违法违规套取贴息资金;(3)有套取贴息资金可疑行为但不配合提供有效佐证材料的。对违法违规套取贴息资金的,客户同意广发银行将套取贴息的相关信息报送个人征信系统、暂停贴息额度,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其他未尽事项可查阅:《广发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财政贴息授权确认书》及《关于开展广发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财政贴息工作的公告》;如有相关政策调整,以我行最新公布政策为准。如有疑问,可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 95508 咨询。
特此公告。